半年输血1.65亿,农产品旗下海吉星金融网涉嫌自融?

 发布时间:2017-06-08 09:45:06
来源:网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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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马财经曾在《散了吧!16家P2P与控股上市公司进入“分手季”?》一文中指出,包括海吉星金融网等多家上市公司旗下的网贷平台,未上线银行存管。近期野马财经又发现,海吉星金融除了存管问题外,还存在“涉嫌为关联公司融资”的重大问题。

  安心债能安心吗?

  海吉星金融网是上市公司农产品(000061.SZ)旗下的网贷平台,主要产品为健康贷、安心债等。

  而安心债则是撮合投资人与小贷公司、保理公司、租赁公司等机构转让的债权达成交易,具体交易资产均为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农产品小贷”)、深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公司(下文简称“农产品担保”)转让的债权,详见下图

  

  同时,农产品2014、2015、2016年年报均有一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数额均在数千万元以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用于核算企业(金融)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通俗地讲就是,企业想卖出金融资产,先和买方签署一份回购协议,过一段时间后再把卖出的金融资产以一定价格买回。

  而在农产品近3年年报中,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描述均为“系子公司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对外发放的贷款债权在海吉星金融网上转让,将获得的债权转让款计入本项目所致。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受让人获得债权,与转让方共享债权收益,同时转让方需在贷款到期前从受让方回购债权。”(注: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名为“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详见下图:

  

  

  

  一般来说,担保、小贷公司向投资人转让债权之后,资金将直接流向转让人,也就是担保、小贷公司,某大型集团高管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如果担保、小贷公司通过金融机构或网贷平台转让债权来募集资金,那么用户投资后的资金是直接流向小贷公司的。

  发现这一问题后,野马财经与海吉星金融网的客服取得联系,该客服也表示,投资人在安心债中的投资,经过一定财务流程后,会打到农产品担保和农产品小贷的账户上,并且目前安心债只有这两家合作机构。

  变相自融?半年输血1.65亿

  天眼查资料显示,农产品担保与农产品小贷的第一大股东都是上市公司农产品(占股均为40%),而农产品担保同时也是海吉星金融网的第一大股东,占股60%(农产品间接持股24%),详见下图:

  

  

  海吉星金融网开始以债权转让的形式为农产品小贷“输血”,到了2015年,农产品担保也进入了被输血的行列,据野马财经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上半年,海吉星就为两家公司输血达1.65亿。

  一个网贷平台,打破三个行业红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曾在其书中提到,“网络借贷中的行为会被界定为变相为自身融资的行为有:一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制造借款假标进行融资,并未自身所用;二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上的借款人是其关联机构。”

  而海吉星金融网与农产品小贷、农产品担保正是关联企业,甚至农产品担保还是海吉星金融网的控股股东。

  然而海吉星金融网与农产品小贷、农产品担保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只是涉嫌网贷平台变相自融那么简单。

  易观分析师李子川对野马财经表示,这类行为(指三者关联交易)不只是涉嫌自融了,还涉嫌突破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红线。

  李子川进一步表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放款资金要么自有资金,要么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如果通过自家平台进行债权转让,等于变相向社会融资。

  银监会、央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同时银监会等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也提到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吸收存款。而农产品小贷、农产品担保通过海吉星金融网的进行权转让获取投资人资金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这一要求。

  一个网贷平台,竟打破了三条监管红线,未来农产品的金融业务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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